郎酒與夜郎古酒商標之爭:法院一審支持郎酒,夜郎古酒需賠付並更名

最近,眾所矚目的「郎」字商標權爭議再度引發社會關注。夜郎古酒於11月11日晚公布消息稱,因被郎酒公司起訴而遭到法院一審判決,須支付至少1.96億元的賠償金。同時,該公司還被要求對名稱進行變更以及停止生產和銷售涉案產品。

這場圍繞「郎」字展開的紛爭中,類似於“郎酒庄園”的“夜郎荘园”,始終是事關郎酒核心利益並重點關注的商標維權對象。在此之前幾個月內,當雙方商標之爭還未成為焦點時, 郎酒已在兩次商標訴訟中得到法院支持。相對地, 夜郎古酒則被法院判令停止侵權,並要賠償損失。它也被禁止使用“夜郎莊園”或“夜郎庄园”的商標,並須在《華夏酒報》上發表聲明以消除其貶低的影響。

正如研究者歐陽千里所述,實際上,消費者對於「夜郎莊園」與「郎酒庄園」存在一定混淆。這種情況就像消費者分不清「金沙古與金沙窖」、「上海貴酒與貴州貴酒」、「孔府宴與孔府家」等品牌一樣,因此我們需要讓”子彈飛一會兒”,暫時並無需選邊站隊。

而針對侵權產品系委托加工的辯護,成都高新法院則予以馳回。從今年5月的四川省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可以看出, 郎酒庄園是郎酒公司花費大量資金在赤水河畔二郎鎮打造的白酒主題庄園,致力於舉辦大量與酒文化有關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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