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麒麟分析師研報:嚴監管信號釋放 證券公司吃罰單不斷》

今年以來,對於業務執行質量存在問題的中介機構,從政府到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都有所加強。近期,渤海證券和浙商證券就在同一天收到了罰單,分別被證監會或當地證監局處以罰款。

渤海證券因過去的股權財務顧問業務未能充分履行職責而受到了處罰;而浙商證券則因投資銀行業務審查不足、低價競爭引發的保薦費用問題被罰款。此外,還有2名保代也被要求進行改正。

值得注意的是,在11月至今,包括中信證券(維權)和東吳證券在內的其他公司也都相繼受到了處罰,並且均涉及到投資銀行業務違規。在中介機構“申報與負責”的背景下,IPO撤單後仍會被追究責任。中信證券此次被深交所出具監管函,涉及的是皓吉達創業板IPO項目,該公司已於今年4月因撤回資料而終止上市審核。

東吳證券也因舊案受罰。該公司以及4名保代被證監會行政處罰,合計罰款超過千萬元,事發時國美通訊、紫鑫藥業兩個定增項目未能充分履行職責。

浙商證券投行業務低價競爭問題也被“點名”。浙江證監局在本月15日發布的兩項監管措施決定中指向了浙商證券,一是對其出具警示函,二是對其兩名保代採取了要求改正的措施。

我的觀點:金麒麟分析師研報提到的嚴格監管趨勢反映了政府對資本市場規範化和透明度的重視。然而,在進行嚴格監管的同時,我們也需要關注到證券公司和投資銀行是否有足夠的法規知識和專業素養來應對這些變化。此外,公司內部的風控系統和企業文化也是值得重視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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