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深圳市財政局、以及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發布了一項重要的通知。該通知宣布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這是對現行的房地產市場有著重大影響的決定。
首先,這次改變將取消當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其次,涉及個人銷售住房的增值稅以及個人購買住房相關的契稅問題,將依照《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相關稅收政策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宅城鄉建設部公告2024年第16號)相關規定來執行。
此外,倘若在轉讓過程中未能提供完整且準確的原始價格證明時,無法正確計算出原始價格與應當支付的稅款數量。按規定,將會以轉讓收入的1%來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金額。
同時,北京住房城鄉建設委員會、市財政局與北京市稅務局也於11月18日晚間聯合發布《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相關事項通知》。該通知明確了从2024年12月1日開始,北京將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標準。
從這一點來看,在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之後,若個人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宅進行外銷操作時,將不需要支付增值稅。而購買未達到2年的住宅在外銷時則需要按照5%的稅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同時,《通知》還強調了北京市將實行全國統一的個人購屋契稅優惠政策。
隨著這些新規出台,肯定會引起整個房地產行業及相關從業者的廣泛關注。而對於一般消費者而言,這樣的變化可能會在未來的購房過程中帶來不小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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